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

时间:2018-06-10 14:53:46 来源: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关于组织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7号)及教育部有关各类单招(含特教、技校、社会工作等)的相关规定提醒各位单招考生:

      凡是被各种类型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各有关院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招生院校须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填写《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免试生拟录取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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