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5年春季高考新政策解读

时间:2015-04-14 16:14:51 来源:

   山东2015年春季高考新政策解读

    记者1月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刚刚出台的《山东省2015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春季高考分20个专业类别279个专业招生,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
  据悉,2015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含本、专科(高职)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师范教育共20个专业类别,涵盖中等职业教育279个专业。其中师范教育类含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仅限初中起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转段的学生报考。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由省教育厅根据生源情况、高校办学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往年招生计划安排下达。招生院校在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要明确各专业分专业类别的招生人数。
  2015年我省春季高考继续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其中,“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考试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考试时间为5月9日9:00-11:00考语文,14:30-16:30考专业知识,5月10日9:00-11:00考数学,14:30-15:30考英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准考证由考生按规定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于5月11日至20日进行。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客观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答卷评阅由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的考试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公布的20个专业类别,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3月中下旬。今年“技能”科目考试增加技术技能含量,分值为230分。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全国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由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免试录取的政策。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根据"知识"部分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各专业类别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各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规定投档比例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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