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时间:2017-11-10 11:13:04 来源: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2),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3),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8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8年底。市、县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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